9月16日从内蒙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,在全区范围内暂停销售82种药品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。
据了解,今年上半年,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在线广告系统监测发现,一些药品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在内蒙古部分媒体刊登、播放销售广告时擅自在大众媒体播放处方药广告,保健食品擅自篡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广告内容,夸大产品的功能主治和适应,一些药品的广告利用专家和患者的名义和形象发布,严重误导和欺骗消费者。
按照《药品管理法》、《药品广告审查办法》、《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》及《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办法暂行规定》相关法律要求,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区范围内对违法广告涉及的82个品种采取了暂停销售的行政措施。